设为 | 加入收藏 
最新通知
 长沙市发改委领导到访中关
 河北省金融局领导到访中关
 “全面注册制下的资本市场
 创投协组织海淀区、中关村
 
   
用户登录
会员名:
密 码:
 
友情链接

会员链接

会长单位:

中关村发展集团


监事长单位:

清控银杏创投

副会长单位:

国科嘉和基金

红杉资本

IDG资本

中关村科学城创新发展

北极光创投

北京创新产业投资

深创投集团

东方富海投资

达晨财智

真格基金

英诺天使基金

洪泰基金

德同资本

清科集团

中关村资本

中关村协同创新投资基金

航天科工投资基金

信中利投资

弘毅投资

通用技术创投

考拉基金

硅谷天堂集团

华软资本

富汇创

安芙兰资本

国泰创投

鼎典资本

中关村三川(北京)股权投资

中海投资

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其它会员代表单位:

金甲子、国科投资、高榕资本

启明创投、联想创投、君联资本

高特佳投资、璞华资本、北京电控产投

中科创星、创新工场、启航投资

启迪之星、晨山投资、雅惠投资

首都科技发展集团

监事单位:

盛景嘉成、腾飞资本

 
协会动态

关于进一步加强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

2018/1/8 9:53:47

信息内容

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推进海淀区创新创业人才发展,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落实减人、添秤、服务重点工作的重大举措,对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促进海淀经济提质增效、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中共北京市委关于深化首都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激发全社会创新潜能和创业活力,结合海淀区实际,特提出以下措施。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北京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建设,以优化创新创业生态为主线,着力在打通海外引才渠道、改进完善人才支持政策、提升人才环境国际化水平、加强人才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京津冀人才一体化发展、强化党管人才的体制机制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力争新突破,为打造引领全国、辐射周边的创新发展战略高地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人才。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人才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党管人才方式方法,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把各类人才团结和凝聚在党的周围。

 

  2.服务发展大局。围绕北京市和海淀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聚焦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落实好减人、添秤、服务重点工作,科学谋划人才发展的改革思路和政策措施,促进人才规模、结构、质量与核心区建设相适应、相协调,实现人才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3.树立全球视野。对标世界级人才高地,积极参与国际人才竞争,充分开发利用国际人才资源,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建立更加开放、灵活的海内外人才引进聚集机制,形成更加全面、更高水平的本土人才国际化培养机制,全面推进人才国际化发展。

 

  4.突出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转变政府人才管理职能,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使人才各尽其能、各展其长、各得其所,让人才价值得到充分尊重和实现。

 

  5.促进区域协同。整合区域内央属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资源,发挥央属人才资源密集的优势,促进区域经济社会融合发展。落实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加强人才协同发展顶层设计,开展全方位、深层次、互利共赢的人才合作,形成区域内人才自由流动、创新高度融合的良好局面。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面向美国硅谷、以色列等世界创新高地的海内外顶尖创业人才(团队)引进机制,引进30名(个)左右顶尖创业人才(团队);人才发展国际化水平显著提高,加快聚集外籍人才,园区从业人员中港澳台和外籍人才数量达到4000人,支持100名企业家、500名技术领军人才和创业人才到世界级创新高地进修,重点培育1000名具有国际化视野的公共管理与服务人才;支持企业人才发展的政策措施体系更加完善、针对性更强,重点支持100名企业高层次人才,重点培养200名优秀青年人才创新发展;创新生态不断优化,人才创新创业高度活跃,创新创业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作用更加明显;人才对津冀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更加突显,初步形成京津冀人才协同创新、互利共赢的局面,使海淀成为带动京津冀、辐射全中国、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创业人才高地。

 

  二、加快引进海内外顶尖创业人才(团队)

 

  (四)建立与知名创投、企业家和科学家的合作引才机制。与知名投资人、创投机构、科技服务机构建立捆绑式合作引才机制,面向美国硅谷、以色列等世界创新高地和国内创新高地,发现遴选符合海淀区科技产业重点发展方向,已获其投资或意向投资,站在国际前沿、携带颠覆性原创项目的顶尖创业人才(团队)到海淀落地。建立人才举荐制度,邀请知名企业家、科学家、金融家等推荐掌握原创颠覆性技术的海内外人才(团队),到海淀创办科技企业或前沿技术研究机构。举办或参加国内外知名创新创业大赛,进一步丰富发现遴选顶尖创业人才(团队)的渠道。每年重点引进8-10个顶尖创业人才(团队),对成功推荐人才(团队)落地的机构或人员,按照推荐的顶尖创业人才(团队)的创新成就、区域贡献等给予最高30万元的奖励。

 

  (五)建立创业孵化空间与引进人才(团队)的快速对接机制。加强对孵化空间的统筹,建立创业孵化空间的数据台账和实时监测系统,快速准确掌握各留学生创业园、孵化器、众创空间的空间流转情况,确保从海内外引进的顶尖创业人才(团队)快速落地,通过引进的优质项目不断替代一般性项目,实现孵化空间的腾笼换鸟和产业升级。

 

  (六)强化对新引进顶尖创业人才(团队)的重点支持。对重点引进的顶尖创业人才(团队),其注册成立的公司纳入海淀区重点企业名单,享受相关支持政策;根据企业的创新成就、区域贡献等一次性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资助;对于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的创业公司,经市场前景、商业规划等方面评议认定后,从海淀区初创期股权投资基金中,优先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股权投资支持;创业团队的核心成员,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并协调解决出入境签证办理、落户、子女入学、绿色医疗通道等问题;除上述支持政策外,对特别优秀的创业人才(团队)的支持政策措施,可根据实际情况一事一议。

 

  三、建立以需求为导向、更加精准的企业科技创新人才支持体系

 

  (七)依托国家和市级重大人才工程加强对高层次人才的个性化支持。支持区重点企业、瞪羚企业、海帆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等引进培养企业所需的各领域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鼓励企业引进培养的高层次人才申报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北京市海聚工程和高创计划、中关村高聚工程等重大人才项目,入选人才优先纳入海淀区海英计划人才名单,根据其需求给予个性化支持。

 

  (八)深入实施海英计划,加强对优秀中青年人才的重点支持。在继续实施好创业领军人才、创新领军人才、科技服务人才、文化创意人才、科技金融人才等子项目基础上,强化拓展优秀青年人才子项目,突出对成长期优秀青年人才的重点支持。建立企业推荐、行业专家审核把关的市场化、专业化人才评价机制,遴选在企业中发挥骨干作用、承担重大科研任务、作出突出贡献、引领金融创新并具有很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人才。资助入选人才赴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进修培训、参加国内外高层次学术活动,符合条件的优先配租人才公寓,帮助解决落户、子女入学等问题,在区属网站、报纸等媒体开辟专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青年人才的社会知名度。

 

  四、加大外籍人才引进聚集力度

 

  (九)用好用足外籍人才出入境政策。认真落实公安部支持北京创新发展20项出入境政策措施,加强政策宣讲,提高政策知晓率和利用率,用好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中关村外国人才服务大厅资源,为外籍高层次人才、创业团队外籍成员和企业选聘的外籍技术人才、外籍华人、外籍青年学生等四类人才提供签证、居留和出入境便利。

 

  (十)支持园区、企业引进整合外籍人才资源。鼓励支持园区直接引进以外籍人才为主的创业团队,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直接聘用外籍人才,对引进外籍人才达到一定数量的园区和企业给予奖励。支持园区和企业走出去,到海外成立分部、并购企业、设立孵化器、研发中心等机构,实施全球化战略就地整合利用海外人才资源。

 

  (十一)建立外国留学生人才资源的整合利用机制。组织驻京高校的外国留学生开展外国留学生走进海淀系列活动,邀请外国留学生到高新技术企业参观考察;征集企业的实习实训岗位需求,组织外国留学生到企业实习,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参加实习实训的留学生给予生活津贴;支持驻京高校毕业的外国留学生直接到高新技术企业就业或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对聘用外国留学生达到一定数量的企业、吸引外国留学生创业团队达到一定数量的创业载体给予一定奖励。

 

  (十二)建设类海外工作生活环境。支持园区、孵化器建设外国人才创业基地、创新驿站,聚集海内外人才、国际商业服务机构、中介机构入驻。在中关村大街探索建设集创业、工作、生活等功能于一体的国际人才社区,根据外籍人才的需求和国际惯例建设配套设施、提供公共服务,营造适合外籍人才发展的语言环境和文化氛围。引进和开办一批优质国际学校或国际化学校,在部分具备条件的公办或民办中小学开设专门招收外籍人员和海归人员子女的国际部,满足外籍人才的子女入学需求。在具备条件的三级医院为外籍人才提供门急诊、住院优先服务以及外语服务的通道。吸引国际科技组织和学术论坛落地海淀,支持举办与海淀区重点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国际学术会议,引进国外一流专家和企业家到园区、高新技术企业讲学。

 

  五、加强各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

 

  (十三)加强新一代科技企业家培养。优化企业家成长环境,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和创新收益,进一步营造尊重、关怀、宽容、支持企业家的社会文化氛围。依托区委党校、中关村人才市场、海淀区高层次人才发展促进会、中关村创新研修学院等,开设海淀区领军企业家研修班,为企业家提供了解区情的窗口、交流发展经验的平台、学习经营管理前沿知识的加油站。组织企业家到美国硅谷、以色列、欧洲等地进修和学习考察,帮助企业家拓展国际视野,了解国际科技产业和科技企业发展前沿和趋势,促进企业走出去开拓发展空间。对企业家出国进修和学习考察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

 

  (十四)加强科技前沿技术人才培养。围绕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技术领域开展人才培养,帮助企业家和企业技术领军人才及时掌握行业技术前沿,提升跟踪世界技术发展趋势的能力。对各类中介机构围绕海淀区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举办科技前沿培训项目的,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对领军技术人才到国外知名机构进修或参加国际知名学术活动,按照所需费用的50%每年最高给予10万元补贴。

 

  (十五)加强科技创业人才培养。在海淀区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通过创业训练营、创客培训班、创新沙龙、创业大赛、创业导师辅导等多种方式,开展创业人才培养,提升科技创业者的创业能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文化氛围。

 

  (十六)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人才培养。以战略性新兴产业需求为导向,支持社会培训机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联合驻区高校对毕业生和在校学生开展实战性培训,强化人才培养与使用的衔接,拓宽和提升产业发展的基础人才库。

 

  六、加强科技创新公共管理与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十七)组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高级顾问团。聘请两院院士、知名科学家、企业家、金融家、科技服务专家担任区政府科技创新高级顾问,深化咨询问政内容,创新咨询问政方式,依托顾问资源对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展开深入研究。对提出重大意见建议并被区政府采纳的顾问给予一定奖励。

 

  (十八)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到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探索在专业性较强的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设置特聘专业岗位,聘任海外或有海外留学工作经历的高层次人才,实施聘期管理和协议工资,提升政府公共行政管理和服务能力;在部分区属国有企业,以市场化方式选聘科技服务、科技金融、城市服务等领域的专业人才担任企业高管,试行合同聘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协议薪酬的职业经理人制度。从驻区高校、中央单位引进青年教师、博士生、博士后研究人员到区属单位挂职或任职。

 

  (十九)开展科技创新国际化人才培养。整合境内外培训资源,用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对接美国硅谷、以色列、欧洲等世界创新高地的资源,在处级干部和中青年干部中开展科技创新管理国际化培训,提升干部的国际视野和国际交往能力,5年培训1000名干部。

 

  (二十)用多种方式普遍提升干部的科技素养和国际化素质。在全区处、科级干部主体培训班次中,普遍开设科技创新、科技服务、国际化素质等培训课程。举办科技创新知识和国际化素质大讲堂,促进全区干部队伍普及科技知识、熏陶国际文化、提升举全区之力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的意识和能力。选派干部到长三角、珠三角等国内科技创新水平和国际化程度较高的地区深入学习考察和挂职锻炼;选派干部到高新技术企业挂职交流,深入了解企业发展需求,提升服务企业意识。

 

  七、提升人才服务的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水平

 

  (二十一)推进高端化、国际化、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根据北京市建设国家级人力资源产业园的规划,加快筹建海淀分园,引进国际知名猎头公司等高端人才服务机构落地海淀,打造人才招聘、培训、测评、管理咨询、人才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链。出台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参照区重点企业支持服务办法,对新引进的全球知名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给予房租补贴、高管人才服务等政策支持。支持驻区企业购买专业机构提供的人力资源服务,提升企业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水平。发挥我区互联网技术和人才优势,大力促进互联网+”等新兴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举办人力资源服务技术和产品创新创业大赛,建设人力资源服务创业孵化器和创客空间,使海淀区成为新一代人力资源服务业变革和发展的策源地。

 

  (二十二)加强人才公共服务和高端人才个性化服务。继续办好北京海外学人中心服务大厅,支持其拓展服务内容和创新服务方式,加强对海外留学归国人才的服务。继续深化高层次人才发展促进会建设,以人才沙龙、政企金对话、高端培训等多种方式,打造凝聚团结高端人才的温馨家园。支持园区、孵化器、中介机构和社会组织,以多种方式开展人才准公共服务,对人才服务模式具有创新性、服务成效明显的机构给予一定奖励。

 

  (二十三)加强区属市场化、专业化人才服务机构建设。促进中关村人才市场、中关村学院等机构转型发展和业务整合,大力发展服务创新创业人才的新业务。适时成立核心区人才开发集团,引进国内外知名科技服务和人才服务机构合资合作,采用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专业团队运营的模式,打造集引进海外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为人才提供准公共服务、促进人才服务业发展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人才开发企业。

 

  八、深入推进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人才协同发展

 

  (二十四)深入落实修订后的科技成果转化法、京校十条、京科九条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在事业单位科技成果处置权改革、允许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提高科研人员参与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比例等方面加大改革落实力度,逐步破除高校、科研院所人才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的体制障碍。

 

  (二十五)建设好高校、科研院所人才与企业的对接合作平台。着力抓好企业技术研发项目公开招标平台、央地人才合作俱乐部等普惠性平台,用市场机制吸引高端人才(团队)承担企业科研任务。加强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青年英才)实践基地工作站建设,扩大博士后工作站独立招收规模,支持中小型科技企业设站。加强博士后国际交流,大力吸引海外博士来海淀从事博士后研究,加大博士后研究人员参加国际学术交流力度。鼓励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协同创新中心、联合实验室、联合研究中心等科研合作机构,深化拓展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人才协同发展和科研合作模式。

 

  (二十六)支持科研人员用带技创业、带土移植模式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支持高校、院所科研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创办高新技术企业。支持高校、院所科研团队带科技成果进入企业,与企业科研团队合作进行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国内外知名投资机构设立专门针对科技成果转化的创投基金,依靠社会资本力量撬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在海淀落地。

 

  (二十七)建设首都院士之家海淀服务中心。选取合适地点创建首都院士之家海淀服务中心及活动基地,成立管理机构、配备专门人员,为在海淀工作生活的两院院士及其科研团队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发挥其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用。

 

  九、促进京津冀人才一体化发展

 

  (二十八)促进海淀对津冀的人才辐射。认真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推进三地人才的深入交流合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通过互派干部挂职、合作开展培训、双向考察交流等方式,建立三地党政干部常态化交流机制。建立海淀高端创业人才发展需求与津冀空间资源的对接机制,借鉴中关村海淀园秦皇岛分园模式,帮助提升津冀地区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引导人才及项目的跨区域合理布局,形成创业研发在海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在津冀的模式。探索建立跨区域的产业人才联盟,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人才合作,发挥开展学术研讨、制定行业标准、联合技术攻关、合作人才培养作用。

 

  (二十九)共同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京津冀人才都市圈。加强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人才的交流合作,提升三地的公共服务水平,为吸引全球人才提供宜居宜业的优秀城市品质。统筹利用北京特别是海淀科教人才资源丰富、天津制造业实力雄厚、河北空间资源广阔等互补性资源,联合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打造国际一流人才创新创业的首选地。统筹三地的教育培训资源,联合培养科技型企业家、研发技术骨干、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人才、高端制造业高技能人才。统筹三地的政府采购资源,通过新技术新产品优先推广应用,共同支持人才及其所创办企业的事业发展。

 

  十、进一步完善党管人才的体制机制

 

  (三十)进一步健全人才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区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人才工作专项汇报,定期研究重大问题、重大政策,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统一领导。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和规范管理,落实好上级部门有关人才工作的政策。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要发挥总体谋划、统筹指导、综合协调、重点推进的作用。全区各单位要把进一步加强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强化抓发展就要抓人才”“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责任意识,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结合自身职能和优势,在本部门、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中大胆突破。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侨联等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在各自领域加强对创新创业人才的支持和服务。

 

  (三十一)建立联系、服务和留住人才的工作机制。建立联系服务人才责任制,制定创新创业重点人才名单,按照行业管理和属地原则,确定联系责任,由各部门各街镇党政领导定期走访联系,真心实意地关心人才发展,满腔热忱地为人才做好服务,切实解决人才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将优秀人才留在海淀发展。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建立会商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各部门各单位反映的人才需求和问题。

 

  (三十二)讲好海淀人才故事。在中央、市、区各级媒体开展人才政策和信息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建设海淀区人才工作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对全区人才工作相关政策和业务需求进行整合,为我区各领域、各层次人才提供更优质全面的服务。重点做好拔尖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宣传,讲好海淀人才成长故事和海淀服务人才故事,弘扬中关村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

 

  (三十三)建立人才工作督查考核机制。由区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区委督察室、区政府督查室、区财政局等单位,定期对人才工作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人才政策落实情况以及人才资金使用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将人才工作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及效果纳入全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三十四)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充分发挥党组织凝聚人才的作用,通过开展教育培训、国情研修、专家休假、体检保健、走进基层、建言献策等活动,增强专家人才对党情、国情、社情、区情的了解,加强对专家人才的政治引导,激发人才服务发展的热情。加强与组织、统战、群团工作的联动,推进专家人才的政治吸纳,增强党对专家人才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文件中涉及的各项补贴和奖励资金,由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统筹安排。对申报我区人才工作奖励,符合多项规定的,原则上只能享受一次。本文件与我区此前出台的政策不一致的,按照此文件规定执行。

 

[←]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关于公开征集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贷奖”支持资金储备项目的公告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08-2012 中关村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协会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号海龙大厦L座1601 
京ICP证11007214号